民营融资担保公司发展前景十分广阔!

曾经,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了加快融资担保业改革发展有关事项,倡导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拟以省、市级为重点,以政府出资为主,发展一批经营规范、信誉较好、聚焦主业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

中央政府把设立融资担保公司放在如此重要位置,一方面原有民营融资担保公司存在机构数量虽多但分散、资金势力薄弱等缺陷,已无法适应“双创”需求。

另一方面原有民营融资担保公司由于监管机制不完善,监管手段缺位,致使无序竞争现象突出。

加上缺乏统一运作模式和风险内控机制,不少担保公司“误入歧途”,参与非法集资和高利贷活动,加剧了被担保对象负担,成了地道的高利贷公司,埋下了行业发展隐患,部分地区还出现了相继倒闭现象。

但政府推进融资担保业改革,并没有放弃民营担保公司之意,也绝非限制和打击民营融资担保公司进一步发展。

其改革宗旨除为民营中小微企业提供有效融资对接平台之外,更是为了推动现有民营融资担保公司规范发展,更好为“双创”融资提供便捷平台。

对此,民营融资担保公司不能自乱阵脚,一筹莫展,更不能对前途悲观失望,应变被动为主动,抓住融资担保业改革之机,增强危机感,加大完善内控机制力度。

努力提升经营观念,净化经营行为,坚守合规合法经营,自觉斩断非法集资与高利贷活动。同时,重新进行战略经营定位,把服务立足点真正放在中小微企业和“三农”身上。

而且目前“双创”如火如荼,依然具有广阔业务施展空间,可与政府融资担保公司加强合作,通过入股形式参与政府融资担保公司,提高自身经营管理能力,或进行行业兼并,改变分散、弱小、服务力不足现状,打造民营融资担保公司“现代航母”,提高整体经营势力。

此外,积极向政府呼吁,争取优惠金融财税支持政策,比如争取提高在银行机构融资比例,扩大资金来源,提高资金运用能力。

要求税务部门根据民营融资担保公司需建立风险拨备防损机制、盈利能力不强等特点,实行减免税收政策,以便增强抗风险能力,把经营心思用在对接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上。

并成为服务中小微企业中坚力量,营造与中国经济同患难共成长良性互动环境。

最为重要的是,政府应为民营融资担保公司营造有利条件,就是在一些地方要开绿灯,比如条件准入方面要适当降低要求。

同时在财税金融政策方面给予适当优惠,比如减免税费、给予金融信贷支持和适当的补贴等政策,让民营融资担保公司不断发展壮大。

并出台政府引导民营融资担保公司业务发展向中小微实体企业倾斜,让民营融资担保公司扎根实体经营,成为推动我国实体经济发展的有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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