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售电公司发展存在问题分析及售电公司发展趋势分析

独立的售电公司,即由发电、输配电企业以外的市场主体所组建的售电公司,不拥有配电网运营权,不需要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不承担保底供电服务,独立售电公司的基本业务模式是进行电力批发并卖给客户,即通过与上游发电企业签署短期或者长期的电力购买协议、与电力用户签署短期或者长期的电力销售协议后来赢取中间利润。

据中研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17-2022年中国售电公司运营模式与投资风险预测报告》分析显示,中国新电改方案,即《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于2015年3月通过中发【2015】9号文正式下发,随后国家又出台了一系列新电改配套政策。售电业务的放开让电力市场更加多元化,国家计划售电侧对社会资本放开,引导市场主体开展多方直接交易,让大用户可以直接向发电企业购电。这意味着更多售电主体将进入电力市场。目前在深圳、贵州等省市已实施了售电放开政策。从国际市场上看,在电力市场化改革成就较为突出的美国、德国、日本、英国,其改革重点之一便是在电力批发市场和零售市场上引入竞争,仅就德国来看,迄今为止,其独立售电公司已超过1000家。由此可见,中国本轮重点针对电价改革和售电侧开放的电力改革,可谓是顺应了历史发展规律。在零售端引入竞争机制,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售电侧市场,形成多元化市场主体的售电市场,已成不可逆转之势。

售电市场的放开将有效推动电价市场化和配用电量市场化,未来售电公司定位于用电需求侧的多元化能源服务商,从配电环节到最终用户的只能电表以及接入设备,打造智能化用电终端,9号文件倡导节能服务从事售电业务,售电与用电服务融合发展将是未来售电公司的最为可能的趋势。

电力行业是国民经济发展中最重要的基础能源产业,是国民经济的第一基础产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产业,是世界各国经济发展战略中的优先发展重点。根据近年来我国电力行业历史发展规律,结合经济发展增速,以及下游需求对电力生产的拉动,预计未来我国电力行业的市场规模增速约为3%左右,到2021年行业的市场规模将近7万亿千瓦时。在售电侧市场化改革的形势下,未来新能源微电网系统可以参与电力交易。产业园区、经济开发区、发电企业、独立售电企业都可利用新能源微电网搭建自己的发、供、用体系,开展配售电业务。售电公司与微电网融合将能够更好的解决边远地区、海岛、产业园区和经济开发区用电问题,未来发展前景将十分广阔。

一、中国售电公司现存问题分析

1、调度独立

更为关键的是,建立自由开放、高效有续的售电市场,调度独立和第三方交易中心是绕不 开的两大核心环节。即使回归到 “高速公路”属性,如果电网依然手握调度和交易操作大权,那何谈售电市场?因为调度是电力系统中最重要的公共治理机构,具有电网运行指挥、事故处理、方式 安排、交易实现等一系列公共职能,对安全稳定、生产交易、技术监督、主体准入、规划建设、信息管理等影响重大。2002年电改之后,原本独立的调度机构沦 为电网企业的内设部门。

调度独立和交易中心被认为是电网的“七寸”,是打破电网垄断的抓手。调度之所以重要,是因为所有电能交易和输配必须 通过电网进行调度,这也意味着电网一方面控制着发电企业的电力并网情况,另一方面控制着终端用户,这也是进行电能交易市场化改革一直没有推行下去的最重要 原因,所有的交易必须通过电网的调度和输送完成,而一旦电网不能在新的交易价格体系中获益,将成为最大的阻碍。

而在电力改 革中,由于并未触及调度独立等敏感环节,即使打开了电网“黑匣子”,成立独立的大售电,依然可能滋生电网企业的“新型垄断”。按照上下游环节划分,电力系 统由发电、输电、配电、售电四个部分组成,由此形成上网电价(电网购入发电企业电力的价格)、输配电价(输配电环节价格)、销售电价。这样的等价交易看似 简单明晰,实则存在巨大的“剪刀差”。

2、电力交易独立

另外,必须将电力交易机构从电网分离,受政府直接领导或授权,以实现公平交易,交易机构独立可以减少电网企业对市场交易的影响和干预,有利于信息公开、公平交易和市场 监管,从国际上看,市场交易与电网的资产所有、运营及调度功能分离也是比较普遍的模式,从实施难度上看,电力交易机构独立并不改变目前的行业组织结构和安 全责任体系,改革难度和成本相对于输配分离、配售分离以及调度独立要小得多。

当前,交易中心相对独立,产权仍保留在电网,目前,南方电网并 未设立单独的交易中心,所有交易职能挂在南网总部下属市场营销部市场交易处,国家电网方面在2006年设立了隶属国网总部的国家电网交易中心,并分设国网 总部、区域电网和省网三级电力交易中心,主要负责交易合同、购售协议的签订和电量结算和交易统计分析,同时负责参与电力市场规则的制定和电力市场交易信息 发布平台的信息发布。

新电改方案征求意见稿,对电网企业功能定位的表述是:“改变电网企业集电力输送、电力统购统销、调度 交易为一体的状况,电网企业主要从事电网投资运行、电力传输配送,负责电网系统安全,保障电网公平无歧视开放,按国家规定履行电力普遍服务义务,不再负责 电力统购统销。

调度是一个指挥官,按照生产运行的实际情况进行调度管理。如果完全站在国家立场上,是客观的。怕的是没有一个要求,他(希望)按照自己的(需要)进行调度管 理,那就不公正了。之所以要将调度剥离,就是为了避免调度机构作为电力行业核心公器的错位。比如一条线路,本来(输送功率)是可以送100万(千瓦)的, 电网公司不愿意送,80万或者60万,没有如实反映客观情况,主要是怕这个。在技术上,他说行就行,不行就不行。电网企业在电力调度上的话语权,使得调度 原则出现向“为电网企业效益调度”的偏转,一统天下。

作为被调度对象,发电厂在此情此景下也有诸多难言之隐。对此,由于电网调度强大的公共职能,如果这个最大的行业公器“不独立”、不能成为改革一方的助力,不论是先行启动电价改革,交易独立或输配分开,都不容易取得理想效果。

3、电网售电侧应引入民营资本进行“混改”

对于售电侧改革,最大的争议来自于售电环节的产权,是将电网的售电业务彻底剥离?还是保留电网的售电业务让民资参股?还是在不改变现有售电市场基础上准入更多的民营售电公司?

如果在现有售电市场基础上准入更多的民营售电公司,这些公司如何对抗具有先天优势的电网体系的售电公司?如果是以电网为主导混改现有售电公司的部分股权,那么不仅会让产权更加模糊,而且对建立双边或多边交易的电力交易市场并无多少益处。

4、供电局改革去向

最大的难题在于如果对售电侧进行“彻底”的改革,也就是将电网进行配售分离的话,对于现有的较大数量的地方供电局或供电公司来讲,将可能面临改革的可能。最 大可能是在供电局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解决发、配售电市场化的问题,以及如何管理输电高速公路的问题,其中供电局的改革将是最重要的部分。

此 前,电网方面曾对地方供电局或供电公司的配售分离进行过一些尝试,主要是将地方供电公司的配电线路及设备的安装检修维护从公司分离出来,单独成立配网中心 和售电中心,但这种产权并未剥离的尝试,被认为只是强化了专业管理,并未实质性地进行配售分离。配售分离的核心在于产权的剥离,如果产权主体不变化,独立 于电网的电能交易多元化售端市场就难以建立。

目前,全国各地的供电局还只是电网的毛细血管、基层单位,主要负责配电网的投资、运维、检修、售电、客户服务等,目前隶属于电网公司的供电局或地方供电局基本上都企业化了。

实际上,供电体系的产权并非铁板一块,特别是县一级的供电公司,有相当部分由地方集资建设,以前并不属于国网和南网,近些年才在农网改造中统一由地方移交给国网和南网。

以浙江为例,2012年,浙江省共有地市级供电公司11家,县级供电公司64家,其中原资产属于省和县政府的61家供电公司已将资产无偿划转给国家电 网。另外还有一家独立的温州市龙湾永强供电公司。上述61家无偿划转给国网的供电公司,以前属于地方政府,国网只是代管,主要负责农网供电。

时电监会不同意统一划转给国网,因为农网本身是独立的配网,成本清晰,这些供电公司完全可以市场化,成为改革的实验田。特别是浙江经济条件好,这些农网的资 产也较好,并不想并入,但国网想要。也有些地方比如河南,人员包袱很严重,地方则希望尽快脱手。总体而言,因供电公司人员较多,供电公司完全可以下放给地 方政府,这样省市级供电公司的配电资产和售电都从国网剥离出来,相当于输配分开了。

二、中国售电公司发展趋势分析

售电市场的放开将有效推动电价市场化和配用电量市场化,未来售电公司定位于用电需求侧的多元化能源服务商,从配电环节到最终用户的只能电表以及接入设备,打造智能化用电终端,9号文件倡导节能服务从事售电业务,售电与用电服务融合发展将是未来售电公司的最为可能的趋势,未来售电公司与用电服务将可能出现以下几趋势:

1、某些开展售电业务的公司已经具备用电需求服务功能,如四方股份、科陆电子这类的公司未来有望进行业务整合,打通售电和用电服务的业务环节。

2、本身缺乏用电需求服务能力的售电公司,未来可能通过内生。外延或者合作等方式,布局用电服务业务,合作对象为用电需求服务领域相关标的。

中国售电公司投资主体变化趋势分析

电改新增五类发电主体,包括:高新产业园区或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资本;分布式电源或微网系统;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服务行业和节能服务公司;发电企业,再加上电网公司,电改后,售电市场将出现六类主体竞争的场面。

总体来看,除社会资本外的各投资主体均有各自的优势。我们预计,未来我国将形成输配售一体化、发售一体化和独立第三方售电公司三种模式,在售电市场化初期,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凭借自身客户的优势将占据主导地位,随着市场化的进行,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的售电业务将遭到削弱,发电公司和其他投资主体售电业务投资份额将进一步扩大。

中国售电公司投资规模发展趋势分析

据不完全统计,2016年,我国已成立超过700多家售电公司,注册资本已超过600亿元。未来,随着售电业务的开放,中国售电公司数量将进一步井喷。

中国售电公司投资区域分布趋势分析

从目前来看,广东、黑龙江、江苏、河南、安徽、山东、浙江、贵州、湖北等东部和部分中部省份新成立售电公司占比较大。但由于深圳、内蒙古等7地率先进行售电侧改革,未来深圳、内蒙古、安徽、湖北、宁夏、云南、贵州等7地无疑将会成为售电公司的聚集地。

三、中国售电公司发展前景预测

1、中国售电公司发展规模预测

电力行业是国民经济发展中最重要的基础能源产业,是国民经济的第一基础产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产业,是世界各国经济发展战略中的优先发展重点。根据近年来我国电力行业历史发展规律,结合经济发展增速,以及下游需求对电力生产的拉动,预计未来我国电力行业的市场规模增速约为3%左右,到2021年行业的市场规模将近7万亿千瓦时。

图表:2017-2022年中国全社会用电量规模预测

数据来源:中研普华

在售电侧市场化改革的形势下,未来新能源微电网系统可以参与电力交易。产业园区、经济开发区、发电企业、独立售电企业都可利用新能源微电网搭建自己的发、供、用体系,开展配售电业务。售电公司与微电网融合将能够更好的解决边远地区、海岛、产业园区和经济开发区用电问题,未来发展前景将十分广阔。

2、中国售电公司竞争格局预测

目前参与到售电侧放开的企业,这包含参与存量售电与新进新增售电,其中现存的地方能源平台将在售电领域具备天然优势,具有较大的竞争优势;

同时长期从事配电业务且接近用户的企业成为新进入售电行业企业,由于拥有多年输配电行业经验和管理经验,将在后期售电领域就有较大的竞争优势;

节能服务公司将成为新的售电主体,由于与无论售电是否从电网直接剥离,均具备较高的竞争优势。

第三方配电端设备商,属于新进入行业企业,为满足售电侧的放开加大配电领域投资的需求,第三方将是多元化的售电主体中,最具有创新意义的主体,但比起其他竞争主体来说,其业务优势并不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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